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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照片图书纠纷频起

1998-03-25 来源:中华读书报  我有话说

在“老照片”搭车热中登场的《百年老照片》,不日将遭遇官司。

《老照片》执行主编冯克力告诉记者,经粗略统计,《百年老照片》前4册共从山东画报出版社的《图片中国百年史》中直接使用照片约300幅,几乎原封不动地使用说明文字150余条,对原书编辑、文字图片作者的合法著作权造成了侵害,侵权内容占该书的30%到40%。

冯克力举例说,《图片中国百年史》误把郑振铎的照片当作冯雪峰的;还有一张1992年江泽民同志视察江苏水灾情况的照片,文字说明把“苏州”误作“蓟州”。这两处错误,《百年老照片》都原样照搬,以讹传讹。这些都是有力的证据。此外,《百年老照片》与《图片中国百年史》在编辑体例上有大量相似之处,如对某一个事件《图片中国百年史》按照特定思路选择照片、确定照片的总体顺序,山东画报社对这一切享有编辑加工、创作的著作权,这一权利亦被《百年老照片》侵犯。

《老照片》以新颖独到的选题思路走红市场后,后起之作不断涌现。冯克力表示,老照片作为一种历史文化资源,大家都可以来开发,但应有新的思想和路子,不能一味模仿,更不能抄袭、盗版。

无独有偶,“受《老照片》启发而做”的《老相册》也引火烧身。据《作家文摘》原主编、现任作家出版社副总编石湾介绍,《老相册》内容大量抄自1993年、1994年的《作家文摘》,侵权部分比例高达80%至90%。由于《老相册》直接从《作家文摘》上翻拍照片,使得图片比较模糊,甚至根本无法辨认。现经《作家文摘》与内蒙古人民出版社交涉,双方达成口头协议:内蒙古人民出版社愿支付被侵权作者稿酬、停止侵权行为、公开道歉。

据业内人士分析,两起侵权纠纷再次暴露了当前图书市场的某些问题。

首先是原创力疲弱。因而一旦《老照片》取得市场成功后,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照片集就一哄而上;其二是缺乏市场规范。有不少照片集是“剪刀加浆糊”弄出来的,这种搭车心态很明显地会导致短期行为,好好的一个“老照片”可能会因此而毁于一旦;其三是法制观念薄弱。这些侵权比重如此之大的出版物如何得以问世?可能是出版社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书号,因而对图书失去控制;也可能是出版单位著作权意识淡薄,他们不认为对照片的挑选、编辑、组合也受著作权法保护。

冯克力告诉记者,一开始社里并不想打这场官司,但随着《老照片》所受侵权状况日益严重,社里认为“应当讨个公道”。他说:“法律发生作用,不仅是执法者的责任,更应该是受害者的责任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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